哈爾濱電氣集團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0922 證券簡稱:\*ST佳電(7.120, -0.37, -4.94%) 公告編號:2017-035
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劉清勇、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軍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徐守軍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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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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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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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關于重組所涉資產過戶的相關事項
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置入資產為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置出資產為公司原有全部資產和負債。截止報告期,公司已完成交付或過戶的資產賬面價值(截止交割審計基準日2012年3月31日)為35,711.85萬元,占同時點公司總資產賬面價值 38,847.65 元的 91.93%。對于部分資產未完成過戶問題,本公司和相關方已有妥善安排。根據《資產交割補充協議書》,公司與阿繼有限和哈電集團確認:自相關置出資產交付之日起,置出資產(無論該等資產的交付是否需要辦理及是否已完成產權過戶、權益變更登記手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由阿繼有限享有和承擔,阿繼有限對置出資產獨立行使經營管理權利,并承擔該等資產的全部經營風險和損益。
2、關于重組所涉債務轉移的相關事項
截止報告期,置出債務中已取得同意函的負債賬面價值為10,622.79萬元,已于期后清償的負債賬面價值為15,217.23萬元;尚未獲得同意函且未清償的負債賬面價值為7,827.10萬元。上述尚未獲得同意函且未清償的債務共1500余筆,截止報告期末上述債務的賬齡均超過兩年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已超過訴訟時效。截止報告期末,銀行專項賬戶資金余額為920.58萬元,短期內共管賬戶資金能夠滿足清償重組債務要求,同時為了徹底解決重組債務引發的債務風險,哈電集團已承諾將及時提供代償資金,清償已核定確認的重組債務。
3、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報告期內,公司共有1筆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損益,共計12.57萬元,上述補貼單項金額較小且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未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
四、對2017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五、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證券投資。
六、衍生品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資。
七、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
八、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九、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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